因医院的医生违规操作,给患者颈内静脉扎漏,医院拒不承认,为了推卸责任,医院多名医生伪造检查报告,涂改、销毁。
既然医院检查报告造假,犯法,去举报没有人管,那就去法院和医院打这场医患纠纷官司,国家民典法明文规定《中华人民共和民典法规定》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指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法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既然医院赤裸裸的犯法,那为什么老百姓还和医院打不赢这场医疗纠纷官司呢?
原来遇到了枉法法官,在庭审过程中,枉法法官明显的偏袒医院,在没有看到医院造假证据以前,枉法法官就能暗示你打不赢这场官司,她说:“凭我多年打医疗官司的经验,你还有必要打下去吗?”我说:打不赢吗?她随后摇摇头接着说:“你自己看”。我得谢谢这位(好心)的枉法法官,如果她不暗示我,我还得损失一大笔高昂的鉴定费。
既然到处举报无果,到法院也赢不了,那就上网谴责医院和枉法法官的犯罪行为,让眼睛血亮的老百姓看一看到底老百姓输在哪里?
请广大的网友朋友们在评论区参加讨论,我到底输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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