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同信息资讯网

这事儿丨婚姻登记拟无需户口簿:舆论期待遏制彩礼,亦担忧结婚更随意

这事儿丨婚姻登记拟无需户口簿:舆论期待遏制彩礼,亦担忧结婚更随意-图1

民政部正就起草的《婚姻登记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其中删除了现行条例中内地居民办理婚姻登记(包括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需出具居民户口簿的相关规定。

消息一出,舆论对其遏制高价彩礼的效用多有期待。

8月16日,民政部有关司局负责人就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有关内容进行了解读。这位负责人表示,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口流动性增加,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在异地工作和生活,现有规定给他们办理婚姻登记带来很多限制,回户籍地办理登记无形中也增加了额外负担,取消当事人提供户口簿的规定则解决了这个难题。

这位负责人还表示,经国务院批准,从2021年6月起,实行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各地在试点过程中,只要凭一方当事人身份证、居住证就可以在非户籍地办理婚姻登记,此类试点已充分说明婚姻登记制度实际上已与当事人的户籍地脱钩,也预示着户口簿已失去现行条例中的原有作用。

“‘全国通办’‘不再需要户口簿’,其背后传递的信号清晰而明确,那就是真正将婚姻还原为个人事务,将结婚登记还原为个人权利。”《扬子晚报》评论文章认为,对此,可以从两个维度理解:一是“公共影响”的压减,“属地”的框不再成为恋爱男女修成正果的阻碍;二是“家庭影响”的收缩,结婚登记不再需要户口簿,领证在很大意义上全凭新人们自己拿主意,那么诸如“天价彩礼”之类的问题,或许也就有了不一样的解决思路。

该文称,婚姻,理应是最纯粹、最美好的。婚姻登记,理应是最小干预、最大便利。应该说,在技术层面,实行“婚姻登记全国通办”早就条件具备。而今在多轮试点、打磨成熟的基础上,将之正式推出,实属顺势而为,合乎各方期待。

猛犸新闻评论文章提到,在过去的婚姻登记过程中,户口簿常常被视为一种必要的证明文件。然而,这一要求在某种程度上限制了个人的选择权,甚至在个别时候还有可能会成为阻碍婚姻自由的障碍。有些年轻人自由恋爱,本想着与对象终成眷属,却遭到父母的反对。父母可能为其包办婚姻,或者单纯看不上孩子的恋爱对象,就可能藏着户口簿,导致自由恋爱的孩子不能自由结婚。不再要求户口簿,不仅减轻了当事人的负担,也为更多人提供了平等结婚的机会,体现了法律对于个人意愿的尊重。

该文称,虽然结婚、离婚不再需要户口簿,但是婚姻是人生大事,不可以冲动。相比于离婚,结婚也需要冷静期,结婚更需要深思熟虑,而不是“一见钟情”式的闪婚。如果结婚不冷静,头脑发热,等到婚后发现诸多问题,很可能会走向离婚。结婚没有冷静期,有可能等待自己的,是离婚冷静期。

九派新闻评论文章,则提供了不同人群的解读视角。

该文谈及,婚姻登记不再需要户口簿,不同年龄层次的人可能会有不同的看法,年轻人会觉得这是婚姻自由的应有之义,父母们则很担心某一天孩子登记结婚了,自己都有可能完全不知道。结婚登记不再需要户口簿,看似只是一个小小的变化,实际影响却可能很大,应该更多关注民众看法,尊重民意表达。

在这篇评论文章看来,现在既然要取消婚姻登记的地域限制,婚姻登记时再要求出具户口簿,自然毫无必要,于是准备将户口簿从婚姻登记必备证件中去除。问题是,户口簿在婚姻登记尤其是结婚登记中真正重要的现实价值,是便于父母对子女结婚行使知情权和建议权,有些年轻人正是因为拿不到父母手里的户口簿才不至于将结婚搞得太冲动太儿戏。结婚登记不再需要户口簿,简化了登记流程,让结婚更简单更容易;但在现实语境中,缺少了户口簿这个父母们至少还可以攥在手里的证件,子女结婚可能完全无需尊重父母意见,甚至都不再需要提前告知父母。脑袋一发热,三五分钟就把婚结了,这样的场景,当然是完全可能发生的。该文最后称,在离婚上,鉴于第一次离婚不判离的普遍司法现状,以及离婚冷静期等制度的补充设计,如何防止结婚太过随意,还需审慎考虑。

对于两者的关联,中新社“国是直通车”援引北京春林律师事务所庞九林律师的分析称,是否要彩礼,要多少彩礼,是包括男女双方及双方父母充分谈判协商的结果,有没有户口簿,是男女双方能不能偷着领证的问题。既然协商彩礼,就不存在偷着领证问题。所以,庞九林认为户口簿和天价彩礼没有因果关系,甚至关联性都很弱,户口簿催生天价彩礼等说法没有事实依据。

澎湃新闻注意到,2023年3月,曾有网友在民政部网站上反映,由于母亲无理要求40万高价彩礼,并且坚决说不给这么多彩礼,就不同意我结婚。但男方给不出这么多钱。经过慎重思考,我想要与男方结婚,但现在母亲不肯给出户口簿。这种情况,有其他办法可以让我顺利登记结婚吗?

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后答复称,关于户口簿问题,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婚姻登记。

同年7月,又有网民在民政部网站留言称,现在婚姻登记必须提供户口簿不合理,很多年轻人往往因为父母粗暴干涉而拿不出户口簿,这与法律规定的“结婚自由”原则相违背,建议对此规定进行修订。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后答复称,网民的建议我们将予以关注。

“对结婚登记要不要带上户口簿的认识,也就约等于对婚姻是否与家庭支持挂钩的认识。”当时,九派新闻评论文章提出,家庭支持意味着什么?在旧社会,它真的意味着“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在物质匮乏的年代,它可能是三尺布头、一篮鸡蛋。在琼瑶盛行的那阵子,它似乎是凄美、不羁的反面。在当代中文互联网社区,它就是网民吵得不可开交的“彩礼”“嫁妆”,很可能是一个高达五六位的数字,也是大多数普通人组建一个新家的物质基础。

这篇文章提及,正如带来户口簿是结婚登记难以跳过、却并非不可跳过的一步那样,家庭支持也是婚姻难以跳过、却并非不可跳过的一部分。婚姻当然是两个人的自由,却不可避免地牵涉两个家庭的命运。无论在登记流程上如何解放,但在属性上,却与家庭财产分配、生育及后续的子女继承问题上密不可分。选择接受,意味着多一份保护,多一分安全。选择拒绝,意味着全然地自主,也意味着要独自承担后果。世事从来都是如此——多一点自由,就少一道保险。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190277521@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dartong.com/post/3061.html

分享:
扫描分享到社交APP
发表列表
请登录后评论...
游客 游客
此处应有掌声~
评论列表

还没有评论,快来说点什么吧~

x

注册

已经有帐号?